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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90后”作家郑在欢:我要写的,是故事中的闪光

2017年06月16日 08:53:07 来源: 华西都市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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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90后作家们,他们不像70后一代普遍打着先锋小说的烙印,也不像80后一代与市场纠缠不清。

  郑在欢,90后,2017年,出版《驻马店伤心故事集》,在文青聚集地豆瓣上,它的打分,一度高达9分。

  驻马店,在虚拟和实际的交接下,成了一个被持续调侃和消费的奇特存在。这本书里,郑在欢记录了一群异样的人。他们或执拗孤僻,或冷酷粗暴,或善良软弱,他们都活在生活的边缘,有坚持、心酸、艰辛,也有失落、孤苦和绝望。

  这部介于虚构与非虚构之间的作品,被戏谑为“城郊结合部残酷文学”。有人如此评价,这位90后男生,简直是无意间就写出了“中国版的《米格尔大街》”。

  而郑在欢们,则被视为不可小觑的“90后”一代,他们不像“70后”一代普遍打着先锋小说的烙印,也不像“80后”一代与市场纠缠不清。作为网络原住民,他们汲取动漫、电影、音乐等等流行文化的营养,也延续了写作这门古老的艺术。

  这样的写作,只能发生在23岁

  跟很多人一样,童年的郑在欢,喜欢听爷爷讲故事。

  “他在灶前给我讲鬼故事的情景,像幅世界名画,印在我记忆深处。那些似是而非的鬼故事,放学路上的鬼火,祖爷爷夜归时芦苇丛中窸窣的鬼魅,好像我也经历过一样,历历在目。它们被反复讲起,即使变得面目全非,我相信最本真最值得讲述的地方,依旧保留其中。这样的故事不是小说,是用生命活出来的。”

  9岁的时候,爷爷去世。当初讲故事的人变成故事里的人。郑在欢意识到,世界又更新了一次。

  之后,这个出生于1990年的男孩,在平凡的普通的粗粝的现实生活中,摸打滚爬,冲动杀伐,歌哭欢跳,爱恨交替,跟任何一个生活不容易的人一样,身在故事之中,自己也是一个故事。

  而且,郑在欢的经历显得比一般年轻人还尤为特殊、残酷一些。这个“没娘的孩子。16岁离家出走,并完成第一部失败的自传性长篇小说。期间间隔三年,19岁继续创作,至今。作品见于《橡皮》《芙蓉》《山东文学》等”。

  提到“驻马店”,算是声名在外,网络段子手多年来的推波助澜,它无论是在虚拟化的互联网平台,还是在中国实质的地理版图上,都成了一个被持续调侃和消费的奇特存在。

  一个90后眼中的驻马店是怎样的?

  然而,郑在欢在《驻马店伤心故事集》里关注的焦点不是这些。驻马店只是他讲故事的背景,“我要讲的处在这种环境中的人们,他们是如何生活的,他们的精神状态。即使受经济环境、教育资源等等条件的制约,他们仍有闪光之处。小城从封闭到开放,年轻人频繁走出去,把外面的东西带回来,和旧有观念产生冲突,我关注的是这样的变化。”

  他关注的是一群伤心的人,关心的是活生生地生活在驻马店那里的一些人的个人命运样貌。

  《故事集》后记中,郑在欢说:“人逃不过环境的局限,却能活出千奇百怪的样子,这就是写作让我着迷的地方。我和这本书的关系,不是为哪个地方代言,我写的是时间与记忆的关系,是观察与思考的关系。”

  《驻马店伤心故事集》共两个部分,第一部分为包含十二个故事的《病人列传》,第二部分为包含九个故事的《Cult家族》。

  尽管这些故事都为短篇小说,但是,一部小说中的人物,往往会出现在另一部小说中,因此,在一定程度上,它也可以看作一部长篇小说,结构上类似于美国小说家舍伍德·安德森的名作《小镇畸人》(Winsberg, Ohio)。一部短篇小说中的人物,在自己的悲喜剧外,无意中也是他人悲喜剧的见证者。

  郑在欢写得如此忘我,如此诚恳,对文学是如此信任,写别人的同时,他忍不住把自己的身家都亮出来了。一般人不大爱写亲人,羞于把亲人的痛苦和恶习置于人前。多少带有一种回避的心理。但郑在欢坦荡极了,他不仅写了,而且写得又细又深。

  书中的内容,完成于2013年的春天和秋天。

  出生于1990年的郑在欢说,“说实话,这样的写作只能发生在23岁,现在的我,肯定不会那么勇敢那么赤裸裸无所禁忌地去写,更何况还是写自己的家人和亲邻。虽然基本是虚构,但是原型人物都能对号入座。并且已经开始有原型说我把他写得太坏了,这让我忧虑,怕回去挨揍。”

  “让悲剧以喜剧的姿态浮现出来”

  将残酷的故事叙述成作品,需要表达的技艺。

  毫无技术含量地倾述血淋淋的现实,那不是文学,是苦情杂志的倾诉流水账。文学还是要有轻盈感、飞翔感、高级感,得让苦难润滑得不那么难以下咽。

  郑在欢的文学才华在于,他叙事的语言,幽默冷静,表层有一种快乐,底层又有些黑暗。这是郑在欢有意的艺术经营:

  “以一种漫不经心的态度,讲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,语言很活泼、故事很有趣,但大家读过之后都不会太开心。也许每个人都过着这样的生活,一面是喜剧,一面是悲剧。悲剧往往要比喜剧藏得更深,而我想做的,就是让悲剧以喜剧的姿态浮现出来。”

  他喜欢墨西哥作家胡安.鲁尔福,“《燃烧的原野》超级棒。他不管写什么题材,他都高级洋气。”

  他还喜欢海明威的简洁和直接。他写的故事、人物大多是生活在农村,但郑在欢并不认可自己是“乡土写作”:

  “乡土写作这个概念,我一直不喜欢,搞得很土一样,我是一个年轻人,我喜欢时尚。但不管是土还是时尚,对于写作者都不值一提,土会变,时尚也会变,我只想抓住不会变的东西去写。我喜欢汪曾祺、沈从文这样写家乡的作家,但我不觉得他们是乡土作家。故乡还是会有人写,等我们搬到火星,地球就是我们的故乡,但那只是一个写作素材,而不是一种类型。”

  在他看来,大多数人还有乡村的根,但乡村和城市的区别正越来越模糊,城里有的,乡村也慢慢都有了:

  “大家总故乡在消亡,我不希望这句话带有任何感情色彩,它只是一个事实而已。大势所趋,我们接受。接受的过程,我们写下来,就像我们的先辈,写下君主时期的故事一样,好的东西,我们还是能看得懂,能感同身受。社会形态再怎么变,总有不变的东西延续下来,这是我们理解世界的基石。我对自己的家乡有感情,只是因为我在那里生活的足够久。”

  所有的果实,都有花朵的培育。郑在欢的表达才华,必然有他的秘密来源。

  小时候,郑在欢的父亲在广州的天桥上贩卖盗版书。家里什么书都有,从认字开始,他什么都看,并且都很喜欢。那时候对作家没有概念,谁写得不重要,好不好看才重要。他真正开始喜欢一个作家,是看了海明威之后,真正系统的喜欢一个作家,是看了胡安·鲁尔福之后:

  “他让你真切感受到成为一个大师级作家的闪光之处。那就是他发光的作品,虽然只有薄薄两本。”

  16岁起,他写第一部自传体小说,写了十万字,写在做算术用的本子上,同时还写了一个武侠小说。“现在看来,那个武侠小说还挺有意思,我最费心血的自传体长篇,已经不忍卒读,实在是太幼稚了。”

  这一年,也是他辍学的那年,和其他90后不同,他有令旁人感到惊心动魄的成长经历,对爱敏感,对疼敏感。但他没有将自己仅仅沉浸在生活之中,而是探出头来,将内心经过的事儿,心里流过的泪,切齿咬过的牙,看到的悲伤,摹情摹状,流注于笔端,锤炼成珠,从而摸索出一条找到梳理自己和别人,自己和世界关系的道路。

  《驻马店伤心故事集》,正是这样的产物。

  每个写作者都是单独的个体。但一代人有一代人的生活方式,文学生长方式也是如此。作为网络原住民90后,他们更善于汲取动漫、电影、音乐等等一系列流行文化的营养,通过豆瓣或各种APP、公号等网络新媒体初步表达自己。

  郑在欢最早是把作品发在网上,微博、小说论坛、豆瓣都发过。他慢慢在豆瓣上积累了不俗的人气。他的小说集《驻马店伤心故事集》豆瓣评分高达9分。

  关于90后作者,有人说,他们不像70后一代普遍打着先锋小说的烙印,也不像80后一代与市场纠缠不清。施战军曾评价:现在的年轻作家,尤其“90后”,势头很猛,路子很正,写得很好,不是人们所想象的那种稚嫩。他们看的书比较庞杂,阅读的手段和资源呈现多元特点。

  网友的评价,则更为直接,有人如是说:如果真的有关注90后这批作者,你会发现,真正会写小说的并不多,而写出彩的更加寥寥无几。郑在欢无疑属最好的那几个之列。

  对话郑在欢

  如果很长时间不写作,我都感觉不到自己的酷了

  封面新闻:写作对你的意义,或者写作在你生活中的位置,大概是怎样的?对于你来说,能想象自己如果不写作的人生吗?

  郑在欢:写作是区别我与他人的存在,我想始终保持自己的发言权。不写作,我目前认定的人生就没法成立。我不知道生命的意义是什么,但我知道写作是什么,我通过写作寻求生命的意义。

  有时候,我会发这样一种感概:如果很长时间不写作,我都感觉不到自己的酷了。这话不单单是装逼那么简单。但我还是要说,写作只是我生活中很小的一部分,但却是我极为看重的一部分。

  封面新闻:你现在北京从事影视方面的工作。会希望将来有一天专职进行写作吗?

  郑在欢:这个不重要,我没有想过。我当然希望自己闲一点,如果写作能完全养活自己,当然不错。但我还是想多干一些,不单单是写作,我没有把生命奉献给写作这种悲壮的想法。这也跟谈恋爱差不多,你把生命奉献给写作,还要看写作愿不愿意呢。

  封面新闻:一般是怎样的状况,会触发你有写作的冲动?获得精神营养的渠道主要是什么?

  郑在欢:激发写作的情况有千百种,且不分高低贵贱。看一本书,不管是经典名著还是低俗报刊,听一个朋友或陌生人的故事,不管主人公是穷人还是富翁,和人聊天中被一句话击中,不管对方是文盲还是教授 ……所有这些都有可能让我产生写作的冲动。

  但冲动只是冲动,冲动需要遏制,我的方法是检测记忆,大部分写作因回忆而起,反刍往事的时候,有些东西冒出来,那就是我想写的东西。获得精神营养的渠道当然还是分高低的,多读点好书,当然坏书也偶尔翻一番。多和有意思的朋友交流,当然无趣的人也可以聊一聊,基本是这样。

  封面新闻:在你的审美中,你欣赏或者你渴望自己能达到的文学品质境界,是怎样的?你会怎么形态那种境界?

  郑在欢:我对好小说的定义是:第一,要有沉浸感,你的叙述能让读者完全沦陷进你的思维,在阅读时你们同喜同忧,不愿抬头。第二,要有陌生感,你的腔调给读者带来异样的审美体验,思考维度,有独属于作家个人的气息印记。第三,要有通感,读者读完后不会说,写得不错,我不理解。好的作品,应该激发读者各自的理解。

  封面新闻:对自己同龄或同代的诗人或作家的作品,有怎样的总体感受或看法?

  郑在欢:我看得不多,没什么发言权。但同龄的写作者还是接触不少,大家写得东西都不一样,不会去一窝蜂关注一个事儿了。这是好事,各自为营总比拉帮结派要好。

  封面新闻:一个写作者,往往有自己比较偏向的题材、领域、方向。你的方向是什么?

  郑在欢:方向倒是有,就是写出好小说,写出伟大的小说。伟大这个词特别滥,但真的不容易实现。四大名著那么伟大,我们怎么去实现,那么多字,起码你得算一下要在书桌前枯坐多久了,你有没有这个毅力,然后才是有没有这个造诣。

  封面新闻:目前有大的困惑吗?一般什么事儿会让你感到烦恼?

  郑在欢:对于一个身体健康、能养活自己、没有正在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人来说,任何烦恼都是不值一提的破事。有时候会困惑生命之谜,有时候会困惑历史的真相,当然,这些比较虚,也没什么好说的。让我独自困惑就好。

[责任编辑: 王志艳 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