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民阅读 > > 正文

怎样理解宋代《诗经》学的新变

2018年07月21日 07:40:33 来源: 中华读书报

全民阅读 书式人生
悦享快乐
全民阅读 书式人生悦享快乐

联系我们

咨询电话: 010-88050355
网站事务合作 QQ: 462583127
邮箱:nationalreading@news.cn

  《宋代〈诗经〉学的继承与演变》,[日]种村和史著,李栋译,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10月第一版,88.00元

  《四库提要》卷一五“经部·诗类”小叙称:“《诗》有四家,毛氏独传,唐以前无异论,宋以后则众说争矣”,以两宋为《诗经》学一大转折,殆成定论。种村和史先生将自己十余年研索宋人《诗》说的文章裒为一辑,题曰《宋代〈诗经〉学的继承与演变》,一反成说,特意点出宋儒与前代连续性的一面,书名便令人兴味盎然。

  本书以欧阳修《诗本义》、王安石《诗经新义》、苏辙《诗集传》、程颐《诗解》、朱熹《诗集传》为中心,上勾下连,旁及其他。书分五大部分:第一部分透过历代《诗经》学对两个具体而微问题的阐释,略窥其演变轨迹;第二部分分论欧阳修至程颐四人;第三部分探讨两宋《诗经》学的解读原则与方法;第四部分追索宋代道德观及政治、社会状况施加于《诗》解的影响;第五部分以陈奂《诗毛氏传疏》对欧阳修的隐性接受为例,发掘清代经学与宋学一脉相通之处。专题研究与专人研究相结合,编织出一幅相当细密的画面。

  倘撮述其要旨,大体如下:汉唐经说与宋代经说共享一个基本前提,即《诗经》是道德文本,旨在风教。就价值观而言,唐孔颖达《毛诗正义》有时和之前毛传、郑笺持同一观念,至宋代欧、王、苏、朱而一变,譬如对君臣之义的态度,汉唐宽容而宋人严苛;有时异乎毛传、郑笺,而接近于欧阳修、苏辙等宋人,譬如对后妃干政的态度,毛、郑容许而孔疏以降反对。

  注重道德,会牵引出若干文本问题。譬如,怎样看待一部分诗篇中不道德的内容?郑笺不在乎主人公的品德缺陷,寄望读者自行从中领受教训。孔疏以至欧、苏、朱则极力开脱解释,赋予诗中人物道德性。孔、欧区分叙述者与作者,前者身在诗中,后者处于旁观地位;嗣后朱熹等人则无此区分。在叙述者之外另立一作者,诗中人物不道德,固无损于诗歌的道德;合二为一,则失去了这点方便。宋人《诗》说愈来愈倾向于否认主人公德行有亏,同这一趋势正相呼应。又如,诗篇内容是否具有历史真实性?汉唐论者“以诗附史”,孔颖达略有调整,承认某些内容出自虚构,欧阳修、程颐、黄櫄等张大其风,进一步突破了历史主义的解《诗》框架。孔疏虽承认虚构,犹未使之成为诗作解读、尤其是结构分析的出发点,朱熹始完成这一任务。朱氏弟子辅广、与朱氏立场相反的严粲,不约而同加以承接发展,足见其流布之广。诗作与具体人事脱钩,道德教诲因而更获得了一种普适性。

  文本层面的问题尚不止此。面对一首诗,欧阳修开始强调其叙述的一贯,内容的紧凑。王安石进而发明“层递法”,不再如前人般,视诗里各章为单纯复沓,而认为意思逐章递进,步步深入。同时苏辙、程颐至南宋吕祖谦,解法皆与之相似。将诗歌结构与逻辑复杂化,构成两宋《诗经》学有别于汉唐的一大特色。再看比喻这种具体修辞。汉唐注家主张主体与喻体全方位适配,孔颖达首先提出,两者之间或仅取一端相似,不必推及他端,欧阳修论比喻即承此而来。欧氏又把比喻置于整首诗系统内,不孤立作解,为王安石与朱熹所延续。不过王氏以为,比喻非仅修辞而已,也是诗中实际发生的事。这点却接近郑笺,而与孔疏以下各家迥不相侔。

  著者最后顺流而下,借《诗》说之递嬗,稍窥清学与宋学之关联。统言之,“宋学对于汉学、清代考据学对于宋学,后者都是对前者的反拨,是用与前者不同的理念与方法构筑起来的,但实际上却不能将其间的关系看作单纯的反拨,不可将它们完全分裂开来看待”(第十九章第七节)。而本书重心,实在于论证孔颖达《毛诗正义》的过渡作用:“《正义》既是汉唐《诗经》学的一部分,同时又为后代《诗经》学准备了解释的方法。”(第十三章第二节)当然,孔氏序言自承以隋代刘焯《毛诗义疏》、刘炫《毛诗述义》为底本,所释多袭自二刘(参看乔秀岩《义疏学衰亡史论》第二章)。准确说,这是隋唐《诗》学共同的过渡作用。

  从以上远非完备的介绍,已不难发现,本书呈现的汉唐与宋代《诗》说异同,犬牙交错,情形较此前认识复杂得多。这获益于后记总结的“穿凿比较法”。所谓“穿凿”,指细读具体经说,就中提炼论点;所谓“比较”,指取各家之言反复比勘,审其从违,这其实便是细读之一法。正因紧扣每一细节从容游弋,牛毛茧丝,无不辨析,故所得独厚。即在局部问题上,同样创见迭出。譬如分辨欧阳修对二《南》之《小序》始信终疑,前后有所变化;又如论证苏辙在政治上与王安石对立,而说《诗》颇取资于后者;朱熹虽称“程先生(颐)《诗传》取义太多,诗人平易,恐不如此”(《朱子语类》卷八〇),不乏批评,实践中却“不仅采用了程颐对具体诗句和文字的解释,也继承了他用来理解诗篇结构的方法”(第十章第七节),类此皆一新耳目。同时,论述也不回避芜杂与矛盾。一边指出,苏辙的诠释与欧阳修相比,更切合诗句客观含义,不似后者带有自身常识与道德判断;一边又指出,苏氏对《小序》的取舍,渗透着其价值观。一边指出,朱熹对诗篇叙述者与作者无所区隔;一边又指出,他认为《小雅·四牡》乃“臣劳于事而不自言,君探其情而代之言”(朱熹《诗集传》卷九),则叙述者是臣,作者是君,偶又析而分之。治学大凡考察过细部,都知史实原非泾渭分明,有如国境线,参伍错综反为常态。这是著者思虑深沉的地方。

  由于分析力破余地,故而求之过深,偶亦难免。譬如欧阳修《诗本义》卷三《王风·丘中有麻》本义:“(周)庄王之时贤人被放逐,退处于丘壑。国人思之,以为麻、麦之类,生于丘中,以其有用,皆见收于人,惟彼贤如子嗟、子国者,独留于彼而不见录。……子嗟、子国,当时贤士之字,泛言之也。”本书但因子嗟、子国之名非实指,便说:“其内容并非特定历史情境中发生的特定事情,而是不限时代、场所和人物,极其普遍出现的世情常态”(第十二章第三节)。其实若依欧氏之见,既言“周庄王时”,则时空皆固定;以子嗟、子国代称被逐贤人,可能也有特指,诗作委婉,不欲直言而已。在此发见时、地、人的普遍性,推论似乎过度。

  这自然只是小节,我更想谈的是另一问题:怎样理解宋代《诗经》学的新变?种村先生概括既有论调:“汉唐《诗经》学是一个整体,且宋代《诗经》学与汉唐《诗经》学直接对立”(第二章第六节)。他发愿纠补,寻绎唐宋之同,用力甚劬。可是上述论调,本身并不恰切。欧阳发等《先公事迹》载,欧阳修“尝曰:‘先儒于经不能无失,而所得已多矣。正其失可也,力诋之不可也。尽其说而理有不通,然后得以论正,予非好为异论也。’……为《诗本义》,所改正百余篇,其余则曰:‘毛、郑之说是矣,复何云乎?’其公心通论如此”。本书两引之(第三章第一节、第十四章第二节)。苏辙《诗集传》卷一论《毛序》自谓:“独采其可者见于今传,其尤不可者皆明著其失。”朱熹《吕氏家塾读诗记序》提倡《诗》义“不专于毛、郑”,但也未曾一概弃绝,其《诗集传》即有采于《毛序》(参看姜广辉主编《中国经学思想史》第三卷第六十九章第一节)。要之,在具体观点层面,宋人从未尽与汉唐注疏对立。关键是在他们那里,注疏首度丧失了天然权威,须经他们自出眼光,淘洗拣择一番。在这个意义上,依然可说,宋代《诗经》学发生了质的变化。而旧权威陨落后,重建说《诗》标准,便成了当务之急。故在具体释义上沟通唐宋,殊非必要;探究宋儒《诗》解背后的理念,方是从入之途。本书未区别这两个层次,为前者抛掷不少心力,否则,行文会更省净,问题意识也会更集中。

  无论如何,种村先生以空前的精细,把相关论题推进了一大段。想再就此写点什么,必先认真消化本书乃可。会有后来者接力前行么?我期待着。

[责任编辑: 王志艳 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