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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古代的另类“狐仙”

2018年05月11日 07:30:32 来源: 北京晚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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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无论是古代还是今天,“狐狸精”大多都不是一个好词。 “古冢狐,妖且老,化为妇人颜色好。头变云鬟面变妆,大尾曳作长红裳……忽然一笑千万态,见者十人八九迷。”白居易这首《古冢狐》描绘了大多数人心目中的“狐狸精”形象。然而在中国古代志怪小说中,变为人形的狐狸并不总是美艳动人、惑人心智,它们不仅以“狐仙”身份帮助百姓解决生活问题,还勤学好问、满腹经纶,成为下至百姓、上至官员都信服的“守护神”……

  狐狸是怎么“成精”的

  《抱朴子》:“称成阳公者,狐也。”

  狐狸从什么时候开始“成精”?先秦两汉时期,已有大量动物神怪的原型,但这些神怪并不靠“修炼”而成精。魏晋时期,神仙道教盛行,常人可以通过修炼而成仙人,那么动物也可以通过修炼而成精怪。其时,名士们为了修道,常常独自进入深山,经常遭遇化作人形的野兽。晋代葛洪《抱朴子》中就记载了大量实例,例如山中狐狸化作人形,其名为“成阳公”(《抱朴子内篇·登涉》),只要登山者能正确叫出它的名字,便不会受到伤害——这就是“狐狸精”的起源。

  狐狸要修炼成精,恰如道士修仙,首先要追求长寿,满足“物老成精”的基本要求(根据西晋著名神仙家郭璞的论断,狐狸至少要活到五十岁才能成精)。其次,有一正一邪两条“进阶”道路:一是老实修炼、苦熬年岁,恰如读书人闷头读书、不问世事;二是 “变化为妇人”,吸取人类精气,走捷径快速升级。

  显然,第一种道路虽是正道,走起来却困难重重,甚至有被误解的危险。魏晋志怪的里程碑式作品《搜神记》中,有一则以西晋名臣张华(《博物志》作者)为原型的精彩故事,其主人公便是一只走“正道”的狐狸:燕昭王墓前一只斑狐修炼了足够的年头,能变作人形,便想要化作风流书生拜访张华,自信自己的才貌能够折服这位享有盛名的文臣。临行前,它问同在墓前的千年华表木,“以我才貌,可得见张司空否?”对方提醒它,机智过人的张华可能会识破它的伪装。果不其然,张华一开始虽“雅重”它,与之谈经论道,不料这位书生狐卖弄学问过度,不仅畅谈文章、声韵,更“比复商略三史,探颐百家,谈《老》《庄》之奥区,披《风》《雅》之绝旨,包十圣,贯三才,箴八儒,擿五礼”,在学术上全方位击败了张华,也引起了他的疑心,顿悟“天下岂有此少年!若非鬼魅则是狐狸。”最终用千年华表木燃烧,照出斑狐原型,将其击杀。

  狐狸的正面形象起源于何时

  《水经注》:“此物善听,冰下无水乃过。人见狐行,方渡。”

  早在战国时期,狐狸就以“狐假虎威”的绝妙伎俩证明了自己的智慧(《战国策·楚策一》)。这个家喻户晓的故事折射了古代中国对于狐狸的一般认识:狡猾。一方面,这是一种道德评判,暗含了对策士的讥讽;另一方面,这说明古人认为狐狸是一种聪慧机警的动物。

  人们对狐狸的这种认识,并非臆测,而是源于狐狸的真实习性。在郦道元《水经注》中,载有狐狸“听冰渡河”的表现:“冰始合,车马不敢过,要须狐行。云此物善听,冰下无水乃过。人见狐行,方渡。”(《水经注·河水》)如果说“狐假虎威”的故事只是人类附会的寓言,那么“听冰渡河”则是可靠的现实细节,这一谨小慎微的举动赢得了人们的信任。

  狐狸要修炼成精,可以走歪门邪道,也可以走正道;正经修炼的狐狸,如同《搜神记》中的斑狐一样,要熟练掌握儒学正统经典,跟一般读书人没什么两样。这些流窜在深山老林里的聪慧动物,同样要通过课堂学习来获取知识,而它们的教书先生则是“胡博士”(秦朝设有七十员博士官制度,遂以“博士”为学者之称),是一位既能教人类学生、又能教狐狸学生的好老师。据《搜神记》卷十八记载,“吴中有一书生,皓首,称胡博士,教授诸生。忽复不见。九月初九日,士人相与登山游观,闻讲书声;命仆寻之,见空冢中群狐罗列,见人即走,老狐独不去,乃是皓首书生。” 山林之间,诸位狐狸学生围坐老师身边,专心听讲、认真学习,可谓是一道奇景。

  由此可见,选择读书道路的狐狸,是狐狸群体中最为上进的一批,也是人们最为喜爱的一批,它们是狐群的骄傲,也是千千万万读书人的缩影。

  古代信仰中为什么会有“狐仙”

  《朝野佥载》:“无狐魅,不成村。”

  在上古传说中,早已有了以狐狸为原型的神仙信仰,那就是记载于《山海经》中的“九尾白狐”,后来成为西王母的座前神兽。随着两汉、魏晋的神仙信仰发展,好学不倦的狐狸自然也有了一定信众。平民百姓先是崇拜西王母,后来便开始独立崇拜狐仙,认为这种活跃于乡野的“小神仙”能够更好地解决生活中的困难,诸如疑难杂症、邻里纠纷、财政困难等等。

  至唐宋时期,狐仙已成为普遍的民间信仰。据唐张鷟《朝野佥载》记载,“唐初以来,百姓多事狐神,房中祭祀以乞恩,食饮与人同之。”故而有“无狐魅,不成村”的谚语。狐仙与人同住一个屋檐下,甚至连饮食都与人相同;若是主人招待不周,狐仙可能迁居到别人家。明清之际,狐仙则大规模从村野进入城市,尤其是华北地区的大城市。据明代谢肇淛《五杂俎》记载,“齐晋燕赵之墟,狐魅最多。今京师住宅有狐怪者,十六七,然亦不为患,北人往往习之,犹岭南人与蛇共处也。” 这里的“狐怪”指的是尚未修炼成狐仙的狐狸,可见当时京城人家大多与狐狸比邻而居,却不觉得有什么奇怪。

  直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,北京周边地区仍有狐仙信仰的痕迹,为“四大门”中的“狐门”。“四大门”又有财神爷的称呼,与灶王、土地神等民间神明功能相似,主要庇护农民的经济生产及家庭事务。根据民俗学者李慰祖的田野调查,“四大门”中有“俗凡”与“神圣”之分,俗凡的狐狸遇到人便会逃避,跑起路来是乱窜的;神圣的狐狸两眼放光,走起路来安然稳步,见人并不逃避。

  百姓信仰狐仙,是为了求平安、增家财,而官员信仰狐仙,则是为了保仕途平安。根据清律,官员要经常调任异地,避免形成地方势力。部分官员相信,有一类狐仙长期居住在府衙中,专门负责守护官印,被称为“守印大仙”如果到任之后不及时祭拜狐仙,便会有丢失官印的危险。官员出于对狐仙的敬畏,不会直接描绘其形貌,只是在府衙中专门留出狐仙的住处,设立牌位加以祭祀,通常被称为“大仙楼(堂)”。如今,我们还可以在平遥县署、宾州府衙、台湾县署等府衙遗迹中找到这些“大仙楼”。

  以平遥县衙为例,大仙楼位于县衙最深处,紧挨着官员居住的内宅,具有很强的私密性。该楼为元代建筑,底层为知县吃饭的餐厅,二层为木结构建筑,面阔三间,殿内供奉守印大仙。据平遥当地传说,该楼在元代就已经为供奉狐仙的场所,狐仙帮助平遥县尹找回了丢失的官印,因此县尹为其立牌位以祭祀。此后,清代历任平遥知县为求得仕途平安,均奉狐狸为“守印大仙”。清代以前,并没有狐仙为守印大仙的确切记载,这一传说起源于元代并不可靠;但平遥历任知县入驻县衙后,都会拜祭“守印大仙”这一事实,确为清代官员狐仙信仰的例证。

  在清代文人所著的志怪笔记中,狐仙不仅参与士人雅集,还能监督官员的执政水平、道德操守,这在大学士纪晓岚所著的《阅微草堂笔记》中体现最为明显。《滦阳消夏录》记载,沧州有位刘孝廉,家里住进了狐妖,不堪其扰,当地知州董思任自告奋勇去“除妖”,不料狐妖却振振有词地说,“你虽为良吏,不取人钱财,但也只不过是图个虚名而已。”把这位董大人说得满面羞惭,讪讪离去。作为朝廷大员、文坛领袖,纪晓岚积极推广狐仙的正面形象,使得士人们广泛认可了狐仙的地位,尊其为守护神。

  自魏晋至明清,文人们已充分认可狐仙的智慧与勤奋;走正道修炼成仙的狐狸,恰如文人一路读书科考获取功名,因此能够获得官员的尊重。从乡野到府衙,狐仙依靠才智被士人阶层的认可,成为了官印的守护神,同时也替人民行使着监督职责,可谓是“职多不压身”了。

[责任编辑: 刘星星 ]